昨天,教育部公布的《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》今后任何学校再不能以借读费、集资办学的名义收取费用。 而早在2009年春季,郑州市已经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。 事件 教育部取消小学借读费 原《小学管理规程》中的第十二条为:“小学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,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,可准其借读,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。” 日前,教育部公布了《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》。其中取消了《小学管理规程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,让小学收借读费没有了法律依据。 在《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》中删除了“集资办学”等规定。 早在2009年春季开学,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已取消了借读费。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的规定,取消借读费后,小学生每学期可以省下130元,初中生每学期节省300元。 疑问 借读费换个马甲继续收? 虽然借读费有明文规定取消了,仍有不少人高兴不起来。 “现在孩子上学,只要证件稍微有点差错,就会被索要高额赞助费。”一位学生家长说,以前交借读费时,一学期才几百元钱。现在,借读费换个马甲,成了赞助费,收得更高。没个两三千元钱,甭指望孩子进校门。 借读费收取是针对不去指定学校、自己选择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。 现在,交赞助费的生源却扩大了许多,不愿到分配学校上学的郑州户口学生;证件不齐全的外来务工子女;已搬进郑州居住、却未取得郑州户口本或房产证,又想到心仪学校上学的外地学生。 免了借读费,又出了个赞助费,怎么才能杜绝这些费用? “借读费和赞助费都是择校的产物,优质教育资源供不应求,越在大城市这个问题越突出,不可避免地会衍生出赞助费这项违规的灰色收入。”教育界一位人士总结说,杜绝这种现象,就要改变教育资源配置体系,把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放在第一位,让教育资源保持一个比较均衡的态势。 |